针对当前传销活动在宁夏多发高发的严峻形势,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决定,从即日起用半年时间,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。
根据《2011年打击传销违法活动安排意见》,自治区工商、公安等部门将加大传销活动打击力度,重点打击以“资本运作”、“特许经营”、“连锁销售”、“直销”等名义以及利用互联网从事的传销活动,严惩传销组织者、领导者和骨干分子,查处以成立合法公司为掩护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。传销活动多发的重点地区要加大整治力度,将传销活动遏制在萌芽状态。
同时,宁夏将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地区广、参与人员多、社会危害严重、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,摧毁传销组织网络、抓捕传销骨干头目。对构成犯罪的,及时移送公安机关;对屡次参与传销人员以及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传销骨干人员,公安机关将采取措施对其实行劳动教养。此外,相关部门将建立和完善对公共活动场所、外来人口的管理制度,加强对出租屋、宾馆、饭店、写字楼、闲置厂房(场地)的管理,不给传销活动留下空间。
管理员
该内容暂无评论